Chunhua's profileSunny sky in HongkongPhotosBlogListsMore ![]() | Hel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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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11 光荣负伤! 觉得有半辈子没有动过油锅做饭了,昨儿个偶尔兴起,拿出了柜子深处的炒锅,决定做饭。
可惜,当俺把切好的菜放到滚烫的油锅里的时候,油溅四起,反映速度慢的我就惨遭屠戮了,尤其是在俺没有装备好穿着裙子拖鞋的情况下。
脚上烫了两处,腿上烫了两处,还好没有毁容!
倔强的我就是没去医院,尽管火辣辣的疼,尤其是洗澡的时候,不管是热水温水还是冷水。
睡觉的时候倒也还可以忍受,于是健忘的我马山呼呼睡着了。
今天座累了,偶尔客厅一走,吓了一跳:脚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泡,另外三处是烧红的痕迹。 说是大泡一点也不夸张,至少我从小到现在第一次看到自己这么大的水泡,大概直径1.5-2cm,高度0.5cm左右,鼓的像个小包子!奇怪的是,摸摸却不疼,摁下去像摁了个小皮球一样,软软的,蛮有弹力的,于是我乐此不疲的摁来摁去,玩的不亦乐乎。 尽管多人劝我去医院挑破它配点药,我还是固执的决定留着它,首先觉得脚上顶着这么个大泡挺有趣的,其次可以兴之所至的偶尔玩玩,再者也不疼,留着何乐不为?
结果晚上打算洗漱的时候,刚走了一步路,觉得一股液体从下面冲上来扑到我的鼻梁上,吓了我一跳;后来反应过来了,原来是我的左脚踢到了右脚,水泡破了。于是大叫,倒不是疼,叫是因为这个水泡实在太牛了,压强实在太大了,不然怎么能冲到跟我差不多高的距离呢?叫的另外一个原因,是可惜它破了,我可是很珍视它打算留着几天玩玩的,就这么悄没声的没了,郁闷!于是带着半惊讶半可惜的嘟囔,处理了它,水泡破了,只剩下一滩烧红的死皮,难看,于是更加怀念那个圆润无比,硕大无比的水泡了!
昨儿个做饭另外一个后遗症就是我的右手腕子疼了一天,因为我切了一盘的肉!
鉴于这些,为了避免以后再受伤,发现对我来说,似乎只有以下几个方案可行:
1. 做饭只做汤式的,说白了就是白水煮,鸡鸭鱼葱姜蒜都扔进沸水里,炖上个两个小时,都不用人照看的,又省心又不用担心被油烟熏变老又安全;
2. 全副武装,长袖+长裤+布鞋+面罩+棉手套,做足安全措施;
3. 不做家庭煮妇,永远不禁厨房(偶尔端端菜还是可以的)。
至于可行性,似乎1是最切实际又不是在白日做梦的,80%吧;没人做饭会愿意把自己裹成忍受烟熏火燎的蒸粽子,所以2舍弃;至于三嘛,这可不是我一厢情愿就可以做到的,需要其他人的配合才行,嘻嘻,那就50%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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